北京化工大学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公告

作者: 来源:党委组织部(党校) 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405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哲学、医学等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学校现有15个学院,52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博士后流动站;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位列ESI 排名前1,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2个学科位列ESI 排名前1%。“绿色化学化工及材料”学科群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115月,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化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中心、廉政研究中心、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等重要学术研究平台,下设6个教研室。学院现有专**教师50余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38人。近五年来,承担全国教学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繁荣计划、北京市社科基金等省部级项目及奖励60余项,科研经费累计到款600余万元。

为加快推进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北京化工大学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岗位职责

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全面行政工作。领导学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谋划和制定学院的学科发展规划,带领学院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组织制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完成学校给学院制定的各项任务及指标。

二、应聘条件

应聘者除须具备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北京化工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学科专业背

景。

2.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的前

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4.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有领导高校院系或重点研究机构经历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聘任后应全职来校工作。

三、任期和待遇

    1.任期按照学校处级领导干部或聘任制干部管理。

2.待遇按照学校有关人事人才政策面议。

四、  选聘程序及要求

选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履行任职手续等。

应聘者应在截止日期前提供应聘材料(电子版),包括:(1)《北京化工大学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2)应聘岗位工作设想,需要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以及其它需求;(3)各类证书的扫描件,如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

报名截止时间:2021330

五、  联系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100029

联系人:张晓东

联系电话:010-64435721

传真: 010-64434910

电子邮箱:buctdwzzb@163.com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附件 北京化工大学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报名表.docx

 

                           北京化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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