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部门职责:
1.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要求,提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反馈落实和执行情况,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校党委领导下,提出学校干部工作规划、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换届工作;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协助上级主管单位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干部因私出国(境)、**、参加社会培训等进行把关。
3.按照**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搭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平台,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加强党校建设,做好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好教育部、北京市等上级机关交派的培训任务。
5.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内统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6.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和党外人才教育培养和思想政治工作.
7.接待党员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党员干部政审等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和学校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