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作者: 来源:党委组织部(党校) 发布时间:2020-05-30浏览次数:1829

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类别及方法

1.市内转接

 “市内转接”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北京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北京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京高等院校等。

毕业生党员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党支部的准确名称及党组织代码。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或学院党委(党总支)管理员根据毕业生党员所提供的接收党支部信息,在“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发起“市内转接”操作。待学院和对方单位各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2.转出市外

 “转出市外”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驻京部队和外省、市单位,银行系统、银监会系统、***系统、保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铁道系统等单位,以及其他非北京市属单位。

毕业生党员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名称(介绍信抬头)和具体去向单位所在党支部名称(目标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以上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具体去向单位所在党支部(目标党组织)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实际最终转入的单位所在党支部。

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或学院党委(党总支)管理员根据毕业生党员所提供的接收单位党组织信息,在“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发起“转出市外”操作。待学院各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学院党委统一打印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再发放给毕业生党员。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毕业生党员纸质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打印盖章,再交由学院党总支发放给毕业生党员。

毕业生党员领到介绍信后,需及时持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在一个月内(可结合疫情防控情况适当延长)将接收单位党组织填写盖章后的介绍信回执(第三联)电子版照片以“学院+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见附件1)。学院党委在“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录入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回执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或者保留在学校。如需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毕业生党员自行登录学校官网首页“数字校园”,在“办事大厅”中填写“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毕业生党员,各学院党组织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回国后,各学院党组织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为其恢复组织生活或者转移组织关系。

4.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或者保留在学校。如需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毕业生党员自行登录学校官网首页“数字校园”,在“办事大厅”中填写“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如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一般应在当年年底前转出。在当年年底前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应主动及时与所在学院党组织取得联系并说明有关情况,各学院党组织也应与党员进行联系了解有关情况,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尚不具备转出条件的登记有关信息,但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至少每6个月应与学院党组织取得联系,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将依据**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学院党组织也要及时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

5.本校继续升学

本校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党员暂不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等入学后再由学院党组织统一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二、工作安排

1. 集中采集组织关系转接信息(61-67日)

各学院党组织汇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并填写《××学院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学院党组织要重点审核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类型(市内转接或转出市外)、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名称(即介绍信抬头)以及具体去向单位(党支部)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审核无误后于67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mail.buct.edu.cn

对于已确定工作单位但在集中采集阶段无法确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的毕业生党员,可待确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后,再联系学院党组织联系人,办理有关手续。

2. 集中发起组织关系转出操作(68-614日)

党委组织部审核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无误后,各学院党组织要在614日前通过“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发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操作,并完成学院各级党组织审批。

3. 集中开具并发放纸质版介绍信(615-710日)

各学院党委根据本学院毕业班返校安排,对于转出市外的提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并有序向毕业生党员发放。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发起组织关系转出市外操作后,由党委组织部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并返还至学院党总支,学院党总支再有序向毕业生党员发放。介绍信中党费应交到20206月份,有效期为90天。各学院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放纸质版介绍信过程中要避免人员集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对于未返校的毕业生党员,经毕业生党员同意确认后,可以采取邮寄等方式发放。

4. 集中办理组织关系保留(68-710日)

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需在710日前自行到学校“数字校园”的“办事大厅”中填写“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组织关系保留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督促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做好相关工作。

2.毕业生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毕业生党员由于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时,均应该按照党员管理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附件1:各学院党组织联系方式汇总表

附件2××学院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汇总表

附件3:北京化工大学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附件4:“党员E先锋”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用户手册附件.zip



联系人:史晓健  周霞

联系方式:010-64434910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530

附件1:

各学院党组织联系方式汇总表

 

序号

学院党组织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化学工程学院党委

bucthuagongxueyuan@163.com

巫欣欣

 

010-64445689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64433854-2@163.com

江泽鹏

010-64433854

3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

maye@mail.buct.edu.cn

马艳娥

010-64417994

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cistdw@163.com

江志英

010-64413467

5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jgxy@mail.buct.edu.cn

董晓薇

010-64434892

6

化学学院党委

hxdzzgx@163.com

赵莹莹

010-64437866

7

数理学院党委

beihuashuli@163.com

 

010-64436558-201

8

文法学院党委

wfxy@mail.buct.edu.cn

李海勇

010-64434889

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buct**xy@126.com

贾广联

010-64451781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zhangxinran@mail.buct.edu.cn

张欣然

010-64425571

11

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9810065@mail.buct.edu.cn

李晓彤

010-644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