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作者: 来源:党委组织部(党校) 发布时间:2022-05-29浏览次数:170

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类别及方法

1.市内转接

“市内转接”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北京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北京市属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京高等院校。

毕业生党员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党支部的准确名称及党支部编码。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或学院党委(党总支)管理员根据毕业生党员本人所提供的接收党支部信息,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的工作事项页面中,点击“转接申请”,再点击“市内转接/内部调动”,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待学院和对方单位各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2.转出市外

“转出市外”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单位,驻京部队,银行系统、银保监会系统、证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铁道系统等单位,以及其他非北京市属单位。毕业生党员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进行转接:

1)如接收单位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党员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党支部的准确名称及党支部编码。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或学院党委(党总支)管理员根据毕业生党员本人所提供的接收党支部信息,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的工作事项页面中,点击转接申请,再点击“转出市外【全国线上转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待学院和对方单位各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2)如接收单位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党员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名称(介绍信抬头)和具体去向单位所在党支部名称(目标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以上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具体去向单位所在党支部(目标党组织)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实际最终转入的单位所在党支部。

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或学院党委(党总支)管理员根据毕业生党员本人所提供的接收单位党组织信息,在“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的“工作事项”页面中,点击“转接申请”,再点击“转出市外【线下转接(县处级以上领导)】”,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待学院各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学院党委统一打印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介绍信存根(第一联)由学院党委留存,介绍信(第二联)和介绍信回执(第三联)发放给毕业生党员。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侯德榜工程师学院(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直属党支部、艺术与设计系党总支的毕业生党员纸质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打印盖章,再交由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放给毕业生党员。

毕业生党员领到介绍信后,需及时持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将接收单位党组织填写盖章后的介绍信回执(第三联)电子版照片以“学院+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见附件1。学院党委在“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录入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回执(第三联)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或者保留在学校。如需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毕业生党员自行登录学校官网首页数字校园或企业微信“工作台”,在办事大厅中填写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毕业生党员,各学院党组织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回国后,各学院党组织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为其恢复组织生活或者转移组织关系。

4.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或者保留在学校。如需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毕业生党员自行登录学校官网首页数字校园或企业微信“工作台”,在办事大厅中填写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如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一般应在当年年底前转出。在当年年底前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应主动及时与所在学院党组织取得联系并说明有关情况,各学院党组织也应与党员进行联系了解有关情况,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尚不具备转出条件的登记有关信息后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至少每6个月应与学院党组织取得联系,超过6个月未与学院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学院党组织也要及时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

5.本校继续升学

本校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党员暂不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等入学后再由学院党组织统一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二、工作安排

1. 集中采集组织关系转接信息(61日前)

各学院党组织于61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汇总工作(参考模板见附件2:《××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汇总表》),并认真审核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类型(市内转接或转出市外)、转接方式(党员E先锋、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纸质介绍信)、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名称(即介绍信抬头)以及具体去向单位(党支部)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对于已确定工作单位但在集中采集阶段无法确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的毕业生党员,可待确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后,再联系学院党组织联系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2. 集中发起组织关系转出操作(62-64日)

各学院党组织审核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无误后,于64日前通过“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发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操作。介绍信中党费应交到20226月份,有效期为90天。

3. 集中开具并发放纸质版介绍信(64-67日)

各学院党委在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集中审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为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出市外的毕业生党员打印纸质版介绍信(注意应将“党员E先锋”中介绍信下载后再进行打印,不能直接在“党员E先锋”中打印,否则身份证号会等信息会显示不全),并有序向毕业生党员发放。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侯德榜工程师学院(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直属党支部、艺术与设计系党总支发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市外操作,由党委组织部审批、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并返还至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后,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再有序向毕业生党员发放。

4. 集中办理组织关系保留(62-67日)

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出国留学或出境学习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需在67日前自行到学校官网首页数字校园或企业微信“工作台”的“办事大厅”中填写“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组织关系保留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督促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做好相关工作。

2.毕业生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毕业生党员由于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时,均应该按照党员管理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附件:1.各学院党组织联系方式汇总表

2.××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汇总表附件2:XX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汇总表.xlsx

 

联系人:史晓健   

联系方式:010-64434910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528

 


附件1

各学院党组织联系方式汇总表

序号

学院党组织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化学工程学院党委

bucthuagongxueyuan@163.com

巫老师

010-64445689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64433854-2@163.com

文老师

010-64435852

3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

2021800017@mail.buct.edu.cn

李老师

010-64452271

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cistdw@163.com

吴老师

18513440500

5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jgxy@mail.buct.edu.cn

汤老师

010-64434892

6

化学学院党委

hxdzzgx@163.com

赵老师

010-64437866

7

数理学院党委

buctscience@163.com

张老师

010-64436558

8

文法学院党委

wfxy@mail.buct.edu.cn

董老师

13651036251

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jgl@mail.buct.edu.cn

贾老师

010-64451781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1201344@buct.edu.cn

张老师

010-64425571

11

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9810065@mail.buct.edu.cn

李老师

010-64433301

12

侯德榜工程师学院(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直属党支部

wjcp@mail.buct.edu.cn

王老师

010-64438571-204

13

艺术与设计系党总支

2022800006@buct.edu.cn

徐老师

1501106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