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大党发〔2019〕80号
各二级党组织:
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途径,按期做好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我校二级党组织进行集中换届选举。现就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严格组织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做好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2.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务实管用、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3.坚持德才兼备,优化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选举过程中,既要突出候选人的政治标准,又要注重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4.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利。要把选举工作与党员教育相结合,增强党员意识和责任感,充分保障党员民**利。
二、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应具备的条件
1.代表名额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100-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委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2.构成比例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教职工党员代表比例不少于60%;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单位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
3.应具备的条件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召开代表大会的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代表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1)带头尊崇**、模范遵守**,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四个服从”。
(2)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两学一做”要求,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
(3)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求真务实,积极作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作出显著成绩。
(4)能够正确行使民**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三、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提名原则
1.应具备的条件
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该二级党组织的中共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具备以下条件:
(1)带头尊崇**、模范遵守**,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四个服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忠诚干净担当。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带头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勤政务实,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3)熟悉高校办学规律,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强,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4)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带头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提名原则
(1)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大局出发,严格依照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提名推荐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进入党的基层委员会。
(2) 按照班子结构合理、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等要求,新一届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一般应包括二级党组织正、副书记,党员正、副职行政领导,本单位教学科研机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员教授代表等。
四、工作程序
本次学校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分两批次进行。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筹备基础,向学校党委提出申请,并按相应批次时间要求有序组织选举工作。第一批于2019年11月中旬启动,12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于2020年2月中旬启动,3月30日前完成。党员人数在 500 人以下的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 500 人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经校党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原则上新成立的二级党组织,以及其它总支部委员会和直属支部委员会按第一批次时间要求开展选举工作。
1.2019年11月5日—11日
制定学校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方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全面启动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
2.2019年11月11日—15日
(1)组织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相关培训;(2)走访调研各二级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
3.第一批 2019年11月15日—12月6日
第二批 2020年2月14日—3月6日
(1)各二级党组织向学校党委上报筹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请示;(2)在接到学校党委同意筹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3)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二级组织实际,完成党代表选举、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等工作。在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进行到“二上二下”后,向学校党委汇报大会筹备情况。
4.第一批 2019年12月7日—12日
第二批 2020年3月7日—12日
(1)在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进行到“三上三下”后,向学校党委上报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以及大会议程、大会选举办法等;(2)根据需要,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
5.第一批 2019年12月30日前
第二批 2020年3月30日前
经学校党委批准后,各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完成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组织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全面负责各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筹备阶段和会议阶段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与任务是:
1.负责二级党组织选举相关筹备工作会议的组织,适时向学校党委汇报筹备工作进展情况。
2.部署和指导基层党支部的党代表选举、基层党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等工作;负责审查并批复各基层党支部正式选举代表,指导成立代表组。
3.负责起草会议议程、日程、主持词;负责选票的印制,选票的统计工作等。
4.负责二级党组织选举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按时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筹备阶段和选举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工作要求,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使党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的过程成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的过程,成为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维护党的纪律的过程。
3.全体共产党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四个服从”。要充分认识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凝聚力量,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选举工作中的**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及不正之风。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行为、弄虚作假行为和非组织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
2019年11月9日
附件
北京化工大学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一)启动阶段
工作内容或事项 | 启动阶段 (2019年) | 责任部门或 单 位 | 备注 |
1.学校二级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启动,制定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方案。 | 11月初 | 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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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方案。 | 11月6日 | 党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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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发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相关文件。 | 11月6日—11月11日 | 党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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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会议部署选举工作,组织选举工作培训;走访调研二级党组织选举相关工作。 | 11月11日—11月15日 | 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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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阶段
工作内容或事项 | 第一批次进度安排(2019年) | 第二批次进度安排(2020年) | 责任部门或 单 位 | 备注 |
1.各二级党组织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 11月15日前 | 2月15日前 | 各二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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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二级党组织向学校党委报筹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请示。 | 11月15日前 | 2月15日前 | 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 一报 |
3.各二级党组织向各党支部通报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拟召开时间;按照委员人数100%的比例推荐提名委员候选人;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按照多于应选代表30%的差额比例组织党支部提名党代会代表。 | 11月20日 —24日 | 2月19日 —23日 | 各二级党组织 | 一下 |
4.各二级党组织召开会议,根据支部提名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人数15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下发到各党支部;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 11月24日 —11月26日 | 2月23日 —2月25日 | 各二级党组织 | 一上 |
5.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基础上,按照委员人数100%的比例进行推荐;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要听取其所属党支部及党员的意见。 | 11月26日 —12月2日 | 2月25日 —3月2日 | 各二级党组织 | 二下 |
6.各二级党组织召开会议,根据支部提名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人数13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审查代表资格。 | 12月2日 —12月4日 | 3月2日 —3月4日 | 各二级党组织 | 二上 |
7.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组织代表选举工作。 | 12月4日-7日 | 3月4日-7日 | 各二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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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向学校党委汇报筹备情况(包括筹备工作情况,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情况,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以及遇到的问题)。 | 12月7日前 | 3月7日前 | 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 二报 |
9.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基础上,按照委员人数100%的比例进行推荐。 | 12月7日-11日 | 3月7日-11日 | 各二级党组织 | 三下 |
10.各二级党组织召开会议,根据支部提名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人数的1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 12月11日-13日 | 3月11日-13日 | 各二级党组织 | 三上 |
11.向学校党委上报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登记表,大会日程议程、大会选举办法等。 | 12月13日前 | 3月13日前 | 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 三报 |
12.收到学校党委批复后,各二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完成选举工作。 | 12月29日前 | 3月29日前 | 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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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各二级党组织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 12月30日前 | 3月30日前 | 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 四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