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07-17浏览次数:170

 
 
京组通〔201329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人才培养
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各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各人民团体组织部:
为深入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青年人才,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3年市委组织部将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办法、经费使用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执行。为做好本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项目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要围绕地区、单位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建设学科及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要,择优推荐专业技术、企业经营管理、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申请资助。推荐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二)要加大创新型人才的推荐力度,注重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选拔、培养一批骨干人才。
(三)中央在京单位(含双管单位)推荐的人员,须与市属单位合作申请。对于在远郊区县、生产一线工作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研究方向,真正把学风端正、发展潜力突出、确需资助支持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五)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确保推荐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已获资助但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申报。
(六)为提高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应严格控制推荐人员的数量。每一学科方向推荐不超过2人,并在申请资助类别上有所区别。各单位推荐人员应经过专家评审、党委(党组)研究等程序,并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排序。
二、集体项目申报要求
集体项目只接受各区县,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市属高等院校,总公司等市属局级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集体项目应围绕各地区、部门人才工作开展的重点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有必要的资金匹配。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局级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局级单位资助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2012年正在进行中的受资助个人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已结题的受资助个人近三年的成长情况;2013年个人项目推荐工作的开展情况。
2.2013年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人员一览表》(需排序)。
3.2013年度申请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员统计表》。
4.2013年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进展人员一览表》。
5.2013年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结题人员一览表》。
25项均需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打印)
(二)新申请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项目: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由申报个人填写,需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打印)。各类别(G类除外)附件材料除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提供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
②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复印件;
③已出版的专著封面、内容简介、目录、版权页复印件;
④已获专利证书复印件;
中央在京单位推荐的,须提交与市属单位的合作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套并装订成册一并提交。
2.集体项目:《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F类申请表》一式3份(需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打印),项目实施管理方案一式3份。
(三)往年获资助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项目:
①项目正在执行的个人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②项目应于2012年完成的个人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
2.集体项目:
正在执行的单位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集体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和项目阶段性总结;已完成未办理结题的单位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集体项目结题情况调查表》、项目总结评估报告。
3.未能按期完成的个人项目,应由局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四)各局级单位分别将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由“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生成数据上报文件(arj格式),与纸质文件一并提交。纸版材料均要求加盖局级党委(党组)公章。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五)请各局级单位于201399-18期间将全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请勿采用文件交换形式报送。
(六)有关文件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软件请从“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霞 63088161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汪欣、路文 8200223582002898传真)
电子邮箱:yy2kwrc@163.com
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东门对面)西楼908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61137688-0 (北大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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